最全理财业务管理规定出台 先读新规再买理财产品
摘要:银监会日前正式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近年出台最全的理财业务管理规定,涉及理财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展示了理财产品购买的合规流程。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还需到商业银行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超过1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者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投资者需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银监会日前正式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近年出台最全的理财业务管理规定,涉及理财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展示了理财产品购买的合规流程。投资者若对上述规定了然于胸并督促银行执行,那么类似此前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与银行的纠纷就会少许多。
从新规看,按照合乎程序的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首先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还需到商业银行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超过1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者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投资者需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从低到高至少包括5级。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商业银行给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并由投资者签名确认。
其次,银行掌握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后,才能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为了确保银行做到这一点,银监会在新规中要求银行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如此一来,只要银行在进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时不流于形式,那么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接下来,投资者就可从中筛选需要的理财产品并决定是否要购买。筛选时应关注两大方面,一是收益,二是风险。上述新规对银行收益率预测有明确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中出现收益率或收益率区间字样的,银行应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若不能提供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银行销售文件中不能出现收益率或收益率区间等类似表述。
换句话说,如果银行说不清楚收益率如何算出来,就不能在销售文件中出现收益率或收益率区间等类似表述。因此,投资者可要好好利用这一规定,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如何测算出来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变化受哪些因素影响。
此外,理财产品虽然标注风险评级,但投资者仍需了解理财产品的具体风险。首先看投资标的风险高低,如果投资的是高风险品种,那么就需要了解最好情形和最坏情形之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如果理财产品说明书有类似测算更好,若没有的话,也应该大致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会出现最坏情形,何种情况下才能达到预期最高收益或者高收益。
风险和收益犹如硬币的两面,高收益必定伴随高风险。如果理财经理一味强调高收益而不提示风险,那么就要小心了,投资者得好好衡量是否要与银行签署购买理财产品合同。